(原标题: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834号”文注册,批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形式,本期为第七期发行。
原债券名称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鉴于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此次名称变更不影响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此公告由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共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