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23.7408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古建筑工程等多个领域。公司股份总数为16,123.740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起人为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
公司实行稳定、持续、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每年将根据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