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1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17.4万股,其中因退休原因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4.08元/股加上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4.08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履行减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