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信证券关于万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如下:
2024年2月1日,深交所审核通过万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2024年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实际发行39,405,551股,于2024年9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包括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19名股东,均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股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合计39,405,551股,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8.6501%,占公司总股本的7.5918%。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
解除限售后,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至24,095,612股,占总股本的4.6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至494,956,865股,占总股本的95.36%。截至核查报告出具日,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国信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万安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