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生国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7日10:00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0日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
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00人,代表股份12,188,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另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965,649股(98.1701%),反对221,439股(1.8167%),弃权1,600股(0.013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相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签名,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