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康达法意字【2025】第0099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多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包括《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等。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5年3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25.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7元/股,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3月7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还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