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由3-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的委员会包括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主任委员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则上为公司董事长。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提供咨询和建议,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内外部审计,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考核薪酬政策,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和监督公司整体风险状况。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