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在任独立董事游晓女士、赵亚利女士、李洪斌先生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独立董事李洪斌自2024年2月起任职,游晓自2020年10月起任职,赵亚利自2024年2月起任职。三位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并根据相关规定填写了自查情况表,确认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各种情形,对自查情况表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