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监事会取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1万元变更为52,001.30万元。
股东会取代股东大会: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法定代表人规定:新增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特定情况下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制度:新增章节明确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任职条件及职责。
利润分配: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内部审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内容。
股东会决议:新增条款明确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且在特定情况下,股东会决议效力争议需以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或裁定为准。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