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溢融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收到在任独立董事何彬先生、王振宙先生、胡仁昱先生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后,进行了评估。经核查其任职经历及签署的自查报告文件,确认除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在其他企业担任职务、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及重大业务往来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此专项意见发布日期为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