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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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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董事会负责编制报告,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注册会计师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执行审核工作。

公司2021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40,010,000股A股,每股人民币46.2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1,926,758.55元。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5,755,000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华南生产基地、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南宁生产基地二期、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集团信息化升级、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研发中心建设及总部大楼建设项目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分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销户,其余项目仍在投入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华南基地变更为增城基地。公司还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87,875,700元。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315,000,000元,已到期并产生理财收益人民币2,540,1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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