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许永春))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许永春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过去12个月内未曾具有前述情形。被提名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且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