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39)近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杭州倚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 02民终 4901号。
2021年10月,公司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姚丹华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鄞州法院于2021年11月16日立案审理。审理期间,因双方对相关款项金额存在异议,公司申请撤诉并重新提交《民事诉状》。2023年4月,受托审计机构对杭州倚天及其子公司的应收账款等进行司法鉴定,并于2023年8月出具《审计报告》。公司据此变更部分诉讼请求。鄞州法院于2024年4月20日重新出具《传票》。2024年9月25日,鄞州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姚丹华不服并上诉至宁波中院。
2025年3月4日,宁波中院出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43,976元,由上诉人姚丹华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该诉讼事项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