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明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如借款、委托贷款等),但不包括主营业务为融资业务的持牌金融机构、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非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参与)及其他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的情形。公司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充分保护股东权益。
审批方面,财务资助需经财务资金管理部审核,再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前,董事需了解被资助方基本情况并审慎判断。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对于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或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特定情况下,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应及时披露财务资助事项,特别是在被资助对象违约或出现财务困境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财务资助事项的合规性。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