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旨在审查和评价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审计工作遵循服务、客观、独立、保密和回避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进行管理和指导。
审计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并通过后续教育提升专业能力。部门职责包括对公司发展规划、战略决策、财务收支、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经济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向有关机构报告工作,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工作。
审计权限涵盖调取和查阅经济活动资料、检查电子数据、调查询问、处置相关资料及提出改进建议。被审计单位需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审计资料,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内部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工程建设项目和专项审计。审计程序分为准备、实施、报告、整改和立卷归档五个阶段,审计方式有自主审计、联合审计、委托审计、就地审计和异地审计。
审计报告需经过二级复核,报主管领导审定。审计结果用于评价、考核、奖惩,并建立长效机制。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结论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及保密性负责,被审计对象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整改情况负责。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