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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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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为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审阅了相关文件并进行了核查验证。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多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激励对象名单公示,股东大会授权等。2024年3月5日,预留部分第三次授予登记完成,授予6名激励对象共计28万股。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解锁的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性情形,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达3.02亿元,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100%。本次解锁涉及6名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87%。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锁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还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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