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3月修订),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建立ESG工作机制,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ESG目标、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ESG相关工作,识别和监督ESG风险和机遇,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ESG报告。公司相关部门需做好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和提案工作,确保提案提前15天通知全体委员。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书面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