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民事裁定/判决书》,涉及新增17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404,412.11元。公司作为被告,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此外,前期8名投资者二审上诉已作出裁定/判决,其中3人撤回上诉,5人的上诉请求被驳回,维持原判,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前期涉及288名投资者诉讼案件,已全部作出生效判决,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金额合计1,857.77万元。
公司高度重视新增投资者诉讼案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特此公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