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沧州明珠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凭证、保函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08)于2025年3月6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凭证、保函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38,199,535.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221,185,872.47元,已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和沧州各一个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101,903.39万元,剩余6,456.73万元。为加快票据周转速度、降低财务成本,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和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计划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凭证、保函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包括签订合同、提交付款申请、建立台账、定期置换等。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认为此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