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宝武镁业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685号文同意,宝武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6,200.00万股A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708,422,538股,新增股份于2023年9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2024年6月,公司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4股的权益分派方案,总股本增至991,791,553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宝钢金属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份共计86,8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75%。
宝钢金属承诺在取得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后的18个月内不转让所获股份。经核查,该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且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宝武镁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