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强))
本人刘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必需工作经验。
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规定。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人员、最近12个月内曾具前述情形之一的人员及其他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及其他情形。
五、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八、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通过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妨碍独立履职的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刘强,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