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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0%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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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0%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0%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增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变动前,刘晓春持有公司股份11,665,216股,占总股本6.68%,一致行动人鑫宙新材持股0股。2024年12月17日,刘晓春增持32,800股,占总股本0.02%;2025年2月13日至3月4日,鑫宙新材增持5,775,305股,占总股本3.31%。变动后,刘晓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7,473,321股,占总股本10.00%。

鑫宙新材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银彬,主要股东刘晓春持股48.54%。刘晓春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具有香港永久居留权。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不会改变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变动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详情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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