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议案。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交易方案,披露了《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调整内容包括:标的资产范围由上海欧易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65.00%股权变更为63.2134%股权;交易对方减少上海生物芯片有限公司,从14名变为13名;取消减值补偿承诺。本次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减少的交易标的对应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比均不超过20%,且变更后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调整旨在推进交易方案最终落实,保障交易稳健进行。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