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邱妘))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邱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邱已书面同意出任,并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声明如下:
一、邱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邱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邱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
四、邱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五、邱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邱具备会计专业教授职称,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提名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