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华亮))
吴华亮作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信测标准董事会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信测标准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信测标准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本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信测标准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信测标准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信测标准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信测标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是为信测标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本人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信测标准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