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3月3日召开,德恒指派罗元清律师、林培伟律师出席。会议召集基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知于2025年2月13日发布,距会议召开15日。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313,475股,占58.867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99.9781%同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