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内幕交易。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管等可能接触信息的人员,涵盖尚未合法公开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管对外报送信息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日常管理。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审核对外报送的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前泄露信息。
公司在向政府等部门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需将接收方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如违反规定,公司将依法追责,包括要求赔偿损失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