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发行资格。
发行方案: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16.30亿元,每张面值100元,期限六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旧动能转换105000Nm3/h空分扩建项目、河南晋开化工老厂区搬迁转型升级新材料项目、泽州杭氧气体配套铸造科技产业园产能减量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其他议案:审议通过了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所有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