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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股份: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凌云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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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凌云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2025年3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25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901.568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9,52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28009元/股。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亦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回购注销符合规定。根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2023年3月24日起24个月后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及个人绩效考核达标。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58.64%,净资产收益率为8.45%,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回购金总额83,547.36元。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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