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亿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或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业务转型和发展。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陕西省国资委。本次发行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国资监管主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注册。公司强调,本次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增强股东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