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购买其所持有的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418,306,002股股份(占天士力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8%)。天士力集团同意在登记日后放弃其所持有的天士力5%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使其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不超过12.5008%。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士力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受华润三九委托,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在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名单。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记载了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法律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制定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在本次交易中履行了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