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成湘均、张凌云于2015年2月2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在2017年7月4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需协商一致行使表决权等权利,协议有效期为10年。2025年2月28日,成湘均、张凌云确认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双方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自独立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成湘均、张凌云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除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成湘均。成湘均持有公司21.27%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对公司战略发展、团队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实际支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张凌云出具《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尊重成湘均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不谋求公司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