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受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地点为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64人,代表股份361,311,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7490%。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陈嘉阳进行了公开征集投票权,但未征集到表决权。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