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根据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由计入“销售费用”改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此次变更为追溯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其余部分仍遵循原有准则。变更自2024年12月31日起生效。
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千元): - 2024年1-12月合并利润表:营业成本从75,254,191调整为75,311,066;销售费用从8,957,378调整为8,900,503。 - 2023年1-12月合并利润表:营业成本从72,650,278调整为72,702,602;销售费用从10,171,866调整为10,119,542。 - 2024年1-12月公司利润表:营业成本从111,169,291调整为111,215,518;销售费用从6,218,058调整为6,171,831。 - 2023年1-12月公司利润表:营业成本从110,477,624调整为110,517,798;销售费用从6,912,693调整为6,872,519。
此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