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内容包括:1) 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确认至正股份及相关方作出的公开承诺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不存在不规范承诺的情形;2) 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确认除2020年原实际控制人侯海良违规担保事项外,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情形,且该事项已解决;3) 最近三年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确认不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关联方利益输送、调节会计利润等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4) 拟置出资产评估作价情况,确认评估方法、假设、参数合理,符合资产实际经营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至正股份在上述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