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山旅游关于黄山风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及特许经营事项对公司经营影响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黄山风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及特许经营事项对公司经营影响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对特许经营授权和监督管理作出规定。公司收到《关于优化调整黄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管理意见的批复》,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试行两年,索道和缆车按营业收入15%、景区交通3%、山上酒店4%、山下酒店2%征收有偿使用费。该费用属政府非税收入,按月征缴,用于景区保护和管理。
公司预计该政策不会影响2024年财务报表,但2025-2026年每年利润总额将减少约5,000万元。以2023年数据为基数,索道及缆车业务收入69,968.00万元,酒店业务收入33,099.09万元。目前,玉屏、云谷、太平索道按10元/票缴纳资源有偿使用费,2023年合计缴纳8,226.59万元。
此外,公司尚未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补签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