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要求公司向上海鸿孜履行42,217,580.18元到期债务。公司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后未再收到相关文书。2023年8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上海澳银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将公司诉至法院,涉案金额848万元。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支付上海澳银848万元,公司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2025年1月,公司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责令公司给付上海澳银8485000元及执行费69825元,冻结、划拨公司银行存款8554825.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相应价值的财产。公司已提交《暂缓执行申请书》,该执行对本期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包括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合同买卖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具体涉案金额及进展详见公告。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