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纬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修订))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2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确保公司治理机制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重大收购、对外投资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提名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供担保事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占公司总资产0.1%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超总资产1%且超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发出,临时会议提前3日。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