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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股份: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城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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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城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城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京城股份于2023年3月至11月期间,先后召开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并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2025年2月27日,京城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内退、工作调动等原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8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3元/股,其中1名因工作调动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7.33元/股加上定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总额为131.94万元(另加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办理股份注销及公司减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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