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光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和2021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518Z0804号报告。该报告仅供新亚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使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新亚光公司管理层负责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确保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执行鉴证工作,通过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程序,确保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重大错报。
鉴证结论显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亚光公司在上述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具体数据如下:2024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4,497,040.07元,净额为3,383,104.74元;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1,812,980.58元,净额为1,396,647.67元;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4,466,798.25元,净额为3,366,494.93元;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197,609.68元,净额为178,715.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