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东吴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此报告。报告涵盖东北证券发行的多支债券,包括“22东北01”、“22东北C1”、“22东北C2”等,总计发行规模达228.6亿元。债券期限均为3年,票面利率介于1.98%至4.25%之间,起息日和到期日分布在2022年至2028年间。
报告指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的全资孙公司渤海融幸因涉嫌操纵期货合约,先后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年2月21日,渤海融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其在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影响焦炭2101合约和焦煤2101合约交易价格,违法所得10,197,566.6元。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渤海融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杨会兵、王烨及肖佳华给予警告及罚款。
截至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东吴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