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溪股份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龙溪股份股价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回复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溪股份”)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征询函,回复日期为2025年2月27日。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作为龙溪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龙溪股份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国资委未买卖龙溪股份股票,并承诺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龙溪股份的控股股东,同样声明除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和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九龙江集团未买卖龙溪股份股票,并承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