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股东郑明钗先生将其所持有的15,500,000股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5.89%,占公司总股本2.04%。因个人资金需求,郑明钗先生再将12,000,000股股权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7.78%,占公司总股本1.58%。截至公告日,郑明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725,118股,占公司总股本4.83%;郑明钗先生与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5.68%。本次解质押及质押后,郑明钗先生累计质押21,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81%。郑明钗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均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备查文件包括股份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登记证明等。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