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豁免版))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孚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核查并回复。回复内容涵盖本次交易与整合、交易对方九格众蓝、其他交易对方、前次重组、业绩承诺和补偿、评估方法、收益法评估预测、收益法评估参数、货币资金和借款、经销模式和平台模式、直销模式和境外销售、代理业务、采购和供应商、营业成本和毛利率、销售费用等多个方面。
九格众蓝的实际控制人为胡智慧、曹蕴,其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了业绩承诺与补偿。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荣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29.82%的表决权,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关于前次重组,安孚科技通过控股公司安孚能源收购亚锦科技51%的股权,确认商誉29.06亿元,交易对方承诺亚锦科技2022年至2024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1,637万元、65,746万元和69,856万元,2022年、2023年亚锦科技累计实现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