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孚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孚能源3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2月26日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包括:标的资产由安孚能源37.75%股权调整为31.00%股权;收购华芳集团持有的安孚能源股权支付方式由发行股份改为支付现金;九格众蓝的支付方式由发行股份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交易作价从130,112.69万元调减至115,198.71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从不超过42,000.0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38,000.00万元;补充了业绩补偿承诺安排,九格众蓝作为业绩承诺方对安孚能源2024年至2026年的净利润进行承诺;增加了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且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