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32号)。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华安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公司进行了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回复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与整合、交易对方九格众蓝、其他交易对方、前次重组、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评估方法、收益法评估预测及参数、货币资金和借款、经销模式和平台模式、直销模式和境外销售、代理业务、采购和供应商、营业成本和毛利率、销售费用、其他往来款、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及其他财务问题。
公司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未选择收购亚锦科技或南孚电池少数股权的原因,要约收购亚锦科技股份的后续实施计划,以及前次收购至今的整合情况。此外,还分析了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竞争力的增强作用,并对九格众蓝的实际控制人及锁定期安排进行了说明。最后,公司确认了本次交易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