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原因为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保持不变。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认为,变更能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监事会也同意此次变更,认为其符合相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