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铝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和28日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发布。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下午14:00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9:15-15:00。
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和H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现场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6,544,324,668股;网络投票A股股东共1,683名,代表股份946,780,420股。总计1,689人参与,代表股份7,491,105,088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选举何文建先生和毛世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何文建获7,484,976,013股同意,占99.9182%;毛世清获7,467,231,018股同意,占99.6813%。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