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波长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波长光电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波长光电2023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93.00万股,发行价为29.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4,996.34万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874.29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及“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超募资金金额为44,018.01万元,其中11,159.17万元用于“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的追加投资,剩余未确认投向的超募资金净额为32,858.84万元。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波长光电拟使用5,0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认为,此举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