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戴璐))
本人戴璐,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以下情形: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最近12个月内曾具有上述情形的人员;其他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专业副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且在会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本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